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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校发〔2015〕12号 关于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纪律的暂行规定

2015年03月25日 14:54:36 访问量:134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和《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对学校相关纪律做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所有请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并亲自到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请假人应将学校签批的请假条交部门负责人保存备查;无住院、出院证明的病假均为事假;产假原则上不得提前,产假期满后必须上班,不得续假。

2、用电话或短信请假的,于返校次日下午5:15前到办公室补办完善请假手续,超时的每次扣0.1分。

3、上期考勤未兑现清楚的,学校暂不批假。

4、婚丧假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婚丧假指本人父母、岳父母及子女)。

5、星期五按一天计算考勤。全体教师必须于周五学生离校后集中签离,违者每次扣0.5分。

二、相关会议

1、周前会属例行会议,所有会议均实行本人在会前10分钟签到(临时会议除外),未到会的在缺席原因栏注明事由去向,与会人员均应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备查。

2、全体中层干部均在第一排就坐参会,其余教师应在第二至第六排内就坐参会,违者现场点名,当场扣分,每次扣0.2分。

3、不在会场接打电话(公务电话除外),不在会场内交谈或摆龙门阵,禁止在会场内玩手机,违者每次当场扣0.5分。

4、教育局或政府组织的视频会议,所有中层干部无重大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每缺一次扣2分。

三、教育教学与后勤服务

1、各部门要印制签到表册,督查职工按时签到。在校未按时签到的每次扣0.2分,并在工作群内通报;属于公差、培训等的要在备注栏注明事由去向。

2、部门负责人在安排教师顶代课时,原则上安排本班教师,不得出现之前的一人同时顶(代)二个班的现象,一周及以上的顶课要具备教案备查,违者由部门具体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每次扣2分。

3、从实际出发,无重大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的顶(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

4、上课未按时到岗位的,属于迟到;中途擅自离岗的属于溜岗,除按照考勤处理外,每次另扣1分。

5、下课铃声未响而提前下课的,属于溜岗,除按照考勤处理外,每次另扣1分。

6、无重大特殊情况,教师提前就餐的,每次扣0.2分,就餐后不自觉在就餐表上划“√”的,发现一次扣30元,并另扣1分。

四、安全工作

1、各部门、各教师均应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一式二份),于第二周周前会之前交安办主任签批执行。

2、各部门、各教师要逐日做好有关安全的详实记录,每缺一天扣0.1分

3、部门负责人要有逐日楼道督查情况记录,每缺一天扣0.2分。

4、行政值周要有逐日督查值周教师、各部门巡视安全的记录,每缺一天扣0.2分;要有一次收缴学生管制刀具的记录和班主任收缴管制刀具的督查记录。

5、值周教师(女)要在小学部负责人的指导下,禁止学生在小学部办公室门口围墙外买零食,每发现一人次扣班主任0.5分,值周教师0.3分,扣小学部负责人0.2分,扣教导主任和行政值周0.1分

6、各班主任要在黑板左上角明确写出本班本日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每缺一项扣0.1分。

7、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第一节上课前,认真组织开展晨检及上报工作,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1分。

8、本班任课教师要自觉协助班主任及时排查学生矛盾纠纷,排查本班安全隐患。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轻),班主任扣1分,任课教师扣0.3分,负直接责任的任课教师扣2分。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班主任和负直接责任的任课教师取消当年一切评优选先、晋职晋级资格,部门具体负责人扣10分。

9、除教学楼和寝室区域外,休息时间(不含课间休息)发生在公共区域的人为的安全事故,相关的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安办主任、班主任、科任教师、门卫等也要承担相关责任,扣相应分值。

10、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按照部门、区域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划分,并按责任大小和履职记录情况分别扣分。

以上纪律在相关细则未出台前,先行执行。待相关考核细则出台后,再按细则执行。

 

                           黄荆乡中心小学校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黄荆乡中心小学校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印 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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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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